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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一個人生活滿4358天之前,我早已學會割捨許多不必要了。問我是否有保留什麼捨不得丟的回憶小物,我思索了半天,得到的結論是不能算有。

也許是具有一種吉普賽的天性,經常性的遷移讓我對許多曾以為比生命還要重要的紀念品漸漸的看淡了。說穿了,不過跟所有身外之物一樣,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我一度珍視的他送我的CD,現在已經轉送給別人;我曾經視為某種重要象徵的書,也因為雲淡風清而擱置於老家中;我相信是我一生無法忘卻的隻字片語,此刻也不知塞在那個信封袋裡;至於某某送的什麼布偶小玩意?呵呵...我早已過了那個年齡。

倘若硬要逼我說出答案,大概是我這顆腦袋中殘存的記憶了。我捨不得丟掉的有「在海德堡舊橋上一起和你聽的San Sereni」、「往南德的火車上兩人賭氣不說話你的腳與我的臉」、「某個下雨天冒雨從所辦走回宿舍卻得知你為我送傘」、「兩人蜷在電腦前一同看畫質超爛的聖石傳說」、「大地震當晚拎著逃難家當兩人窩在商學院前」、「你圍著我親手為你織的圍巾走在林中的微笑模樣」、「隆冬大清早兩人在中橫公路上喝著又貴又難喝的筍湯」、「在湖邊谷地見到羊群奔跑」、「北國一望無際感動人心的綠野」、「你載著我去看最後一班飛機的起降」、「師大操場坐一整天也不膩的對話」...。要聽哪一段回憶?

這些尚不包括那些以嗅覺與聽覺方式儲存的,我長久以來的偏愛。

也許我實在是個務實的人,並不想保有任何的實質紀念品。我給,但我不愛收。於是乎記憶就成了我最珍藏的紀念品,而我給予出去的有形無形,也正是這些紀念品的化身。

回應:lifepoem 的 《「網路串連」--記憶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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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ristabel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