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我對於這一句話很敏感:「你年輕,又沒結婚沒有小孩,沒有家累,那就麻煩妳....(開始交付任務)吧!」
每次聽到這種類似的話時,我心裡不禁要問,什麼時候「家累」成了免責條款的必備要件了?什麼時候「沒有家累」堂而皇之地成了幫忙做事情的理由了?難道沒有家累就意味著下班之後,因為不用照顧家庭所以就有多餘的時間從事公事?
更難過的是,說這些話的通常都是女性長輩。
我想說的是,要不要走入婚姻,全都是個人意志。有些人認為有一個家庭才能使人生完整,有些人覺得自己一個人過快活的多。再次強調,這全是個人自由!所謂「歡喜做,甘願受」。結婚生子當然很好,但再怎麼樣也不能因為「家累」的因素,妨礙了自己的工作;即便有,也得在大家許可或願意替她承擔的範圍之內。如果老是拿「家累」的理由說自己不方便做這不方便做那,甚至要別人配合,這就說不過去。也就是說,「因為懂得,所以慈悲」,「家累」是可以被體諒的,但絕不可以以為這種慈悲乃天經地義。
另一方面,站在我這單身人的立場,拿「沒有家累」當要我幫忙做事的理由,也不通道理。因為不用照顧老公小孩,並不代表我不用照顧自己,不用照顧我的家人。我有自己的私我生活,就如同已婚者有家庭生活一樣,沒有誰一天擁有25小時。
我其實是個很雞婆的人,有事情我自認可以做的來的我一定義不容辭。但是前提是,這事情是我認為值得做的。例如這個學期,我接下兩個不同年級的教材,很累很累,但是因為是為了學生,加上我體力、心力上的確比較充分一點,所以我一口答應。但要我等高三停課後時間比較多,來幫大家辦什麼出遊活動,這就讓我非常不高興了。高三停課後,我還有高一的課要上,並沒有完全閒著,怎麼會打如意算盤打到我頭上來?如果說我寫部落格花很多時間(暗示著:我也許可以挪一些心力幫大家辦活動?),我只能說,這是我的私生活,我得照顧自己,照顧我的部落格,就如同各位照顧家庭一樣。我在學校該做的事情一樣也不少,教學生自認盡心盡力,請不要再拿「沒有家累」來當理由要我多做事。
我承認這是一篇非理性的抱怨文,但實在不吐不快。
- Mar 20 Mon 2006 18:59
[日記] 單身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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